司琴的職分(二):敬拜者

作者:夏昊霝

前面我們說明了司琴應該是一個敬拜參與者的角色,這裡我們將說明司琴更應該是一個敬拜中的敬拜者。

  「司琴要成為一個好的敬拜者」

司琴自己也應該透過音樂,來敬拜神。多數司琴聽到這一點,都會點點頭表示同意。我剛剛也說了,司琴的服事是敬拜中很重要的服事,沒有人能夠像司琴一般,在詩歌的敬拜中「一直持續不斷地同時影響所有會眾」(即使是領會,往往也未必會「一直持續不斷」地影響會眾)。

身為司琴,我們有必要來認真思考並面對一個極為嚴肅的問題:

  「怎樣讓自己的服事是對自己有益的」

關鍵在於,一個司琴必須自己有一顆「渴慕敬拜的心」。如何區別一個彈奏流行歌與一個彈奏詩歌的鋼琴彈奏者呢?差別在彈奏的地點嗎?差別在彈奏的歌曲內容嗎?都不是!使司琴不同於一般樂師的差別在於:一般的音樂人,是為了自己或滿足某種目的而彈;而司琴則是為了我們所服事的神而彈,也為了我們所服事的人而彈。一般人彈奏音樂,是為了自己的愉悅;司琴是為了神的榮耀,是為了討神的喜悅,也為了幫助更多人進入神的同在中。司琴與一般樂師的差別在「彈奏的目的」。

好幾年前,有一次我跟黃國倫弟兄配搭,他就用他寫的流行歌「我願意」,對一群高職生做「決志的宣召」。這首歌是流行歌,但是卻為主所用。會後,他和我很興奮的在討論使用「我願意」這首歌宣召這件事情(那時候他剛開始他的佈道生涯)。因為,那是他第一次用「我願意」這首歌「呼召人們」來信主,而且當場決志比例非常高,幾乎當場百分之九十的與會者(全部為高職生)都決志了(感謝主!)。我們討論得很興奮,也確定了一件事情。彈這首歌,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愉悅,展現我們自己的技術,而是為了在一場佈道會中,使神愉悅,使神得榮耀,使屬神的百姓回轉到神的面前。同一首歌,有人為了他的男女朋友而唱,歌詞沒有變,曲調也沒有變,不過為神而唱就是不同。那麼這首歌到底是不是敬拜神的歌呢?或許這個問題問錯了,因為我們應該問的不是:歌是不是敬拜神的歌?而是:人是不是敬拜神的人?人是不是用歌來敬拜神?

所以,一個司琴能夠不是一個敬拜者嗎?當然要是!一個敬拜者,能夠用適當的流行詩歌榮耀神;一個普通人,也可以把敬拜的詩歌拿來獻給人,取悅自己。因此「詩歌」並不是司琴與一般人不同的區別,「成為一個敬拜者」才是。

「成為敬拜者」不是僅止於司琴在教會服事的時候,因為即使是我們在彈蕭邦,在彈流行歌的時候,我們也可以存著榮耀神的態度來彈奏。因為即使當你在練習,彈奏古典的歌曲或流行歌,甚至是一首純技術練習的哈農練習曲,你都可以基於兩種不同的目的來彈奏與練習:一種是自娛娛人,另一種是「為神練習」、「為了在下次司琴的服事中,獻上更好的服事品質給神」。

假如你的心態是第二種,那麼即使你在彈流行歌,你也是在敬拜。因為你全人全心無時無刻的為主而活,並且在你的真實生活中,用最真實而屬於你生活型態的方式來敬拜,你為神擺上、為神做工、為神努力學習進步,也用自己的琴聲見證神。所以,成為敬拜者,不只是在教會、在練琴時,在彈奏任何音樂甚至練習曲的時候,我們都一樣可以是一個好的敬拜者,我們一樣可以因此而與「眾人有所分別」,因為我們是為主而活的,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,背後都只有一個目的:為了榮耀神。這就是成為一個敬拜者,也過著一個敬拜的生活。

說了這麼多,司琴又要是參與者,又要是敬拜者,那音樂呢?司琴還要負責彈琴啊!彈奏音樂啊!這不也是司琴該做的嗎?哪個重要呢?這個問題是我們在下一篇中將說明的。究竟音樂與敬拜如何平衡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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