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奉獻 (七)

作者:夏昊霝

我們的傳道人怎麼辦?

如前所述,十一奉獻的律法化是由於要給利未人所當得的。而利未人則專心從事聖殿裡的工作。那假如到了新約,十一奉獻的律法不再重要了,那我們的傳道人怎麼辦?

廣義的來說,我們現在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都是利未人,教會的事也不再是「祭司」才能做的事。這是由於神白白的恩典,也就是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。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盡力服事神。

但是狹義的來說,以現在的教會制度(這個制度,早就跟耶穌出生之前的時代的聖殿祭祀制度差之甚遠了)來說,我們可以把教會裡的全職傳道人,「類比」成會幕時代專司祭祀、管理教會事物與敬拜的利未人。

好啦!問題來啦!假如十一奉獻的律法已經被恩典取代,那這些全職牧師們、傳道們怎麼辦?

天主教的神父制度是很有意思的,以前我認識一些修會中的神父與修女,他們都沒有「薪水」,他們有「需要」,就跟上面「申請」,上面依需要購買派發。而這些經費,就是由信徒奉獻而來的。(又是一幅信徒奉獻,使某些人能夠因而感謝上帝,並為信徒更多代禱的美景,這不正是前面分享的林後九:14的情況嗎!感謝主!)

一般所謂的「基督教」中的全職傳道人(牧師、傳道...)的「給奉」制度是比較像社會上一般人的,也就是說,他們多數領的是「固定的薪水」,而不太像天主教。那麼,同樣的,我們的牧師沒錢怎麼活?

既然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祭司,我們每一個人都已經可以跟神直接建立關係了,那麼我們就不需要再像會幕敬拜時期時那樣,一定要透過「祭司」才能向神獻祭。那麼全職的傳道人要做什麼呢?

牧師現在不是「神與人」溝通的唯一通路了(舊約時的祭司就是)。但是看看我們的牧師在做什麼,我們的牧師與傳道們幫助我們,與我們一同成長,使我們不至偏離神的道路,甚至為我們祝福。這豈不是有點像為亞伯拉罕祝福的麥基洗德所做的事情一樣嗎?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的所得給麥基洗德,並不是因為「規定」,而是因為謝謝他的祝福。而這「十分之一」之數,又是由於「當地傳統習慣」。因此,我們應當為著全職傳道人所給我們的,我們因著感謝而奉獻給他們,至於奉獻多少,不應該有人強迫我們,或訴諸道德的壓力在我們身上,而應該是基於聖靈在我們中間的感動,與我們的能力,就像亞伯拉罕把自己所擁有的,奉獻一些給麥基洗德一樣。

假如我們每個人做工都得工價,那麼全職傳道人為我們所做的工,也應當從我們這裡得到他們應得的工價啊!

 

←上一頁下一頁→

 

☉您對這篇文章的主題還有什麼疑問,或是您有什麼想要與大家分享的敬拜心得,
 歡迎到留言討論區敬拜心得分享與討論版與大家一起討論

 

音樂事工技巧分享敬拜心得分享服事態度與心得分享

約沙法敬拜團 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2 Jehoshaphat Worship Team, All Rights Reserved